“清大”碰瓷清華大學被罰10萬元 監管部門起底假冒名校培訓五大套路
2025-09-02 來源:央廣網 點擊:次
夏秋季節,一些在京知名高校迎來校外人員培訓參觀的高峰時段,然而,與名校并不相干的個別經營者卻利用消費者對“頂尖教育資源”的向往,打著名校旗號組織開展“總裁班”“研修班”“訓練營”等培訓活動并收取高額費用,發放無效的“結業證書”,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辦了一起違法利用清華大學中英文名稱、校訓以及二校門圖片等實施混淆行為的典型案件。
2025年7月,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某名稱中含有“清大”的教育科技公司采用多種手段,將自己“包裝”成為具有清華大學背景、與清華大學關系密切的單位,面向社會開辦“高端總裁研修班”,收取高額費用,使參訓學員權益受損。經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認定其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社會組織名稱及引人誤認為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經過執法人員“抽絲剝繭”,梳理出此類公司的招生“套路”和宣傳“伎倆”。
套路一:開辦“高端”培訓項目。利用部分消費者存在“學歷/經歷崇拜”“能力提升速成”心態以及“圈子文化”社交需求,開設收費昂貴的“XX總裁班”等“高端”培訓項目,宣稱由清華大學等名校教授或在校高考狀元授課,明確限定報名條件,使培訓項目看起來更像是“精英人士的聚會”“高端人才的搖籃”,引誘消費者報名參加。
套路二:傍“名校”背景。在公司名稱、微信公眾號、培訓班名稱中故意加入“清大”等易混淆的簡稱,在活動通知或宣傳材料中多次提及名校名稱或使用名校的英文名稱,“培訓方向”也指向學校的學科專長,如“高級工商管理”“建筑業”等,使不明就里的消費者確信該公司具有名校背景,要參加的培訓活動就是與名校合作舉辦。
套路三:營造“文化積淀”。將公司注冊經營地址設置在名校周邊的科技園區,將名校“校訓”引用到公司簡介中,將自己“包裝”成為具有名校“文化積淀”的教育培訓企業,向消費者暗示公司的實力及背景“毋庸置疑”。
套路四:場所“巧妙”關聯。通過組織學員在名校校區周邊培訓學習、在名校校園內標志性建筑前合影、在培訓班合影中標注名校名稱等方式,讓消費者聯想到其與名校的關系,打消了質疑公司背景、資質的顧慮。
套路五:頒發“有分量”的結業證書。學員按照要求參加完培訓后,會被隆重授予印有“清大”等字樣、看似被名校認可的“EMBA課程結業證書”,使學員對該公司提供的就是名校的教育培訓服務深信不疑。
經市場監管部門向清華大學相關部門核實,該教育科技公司與清華大學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及關聯關系,該公司并不具備EMBA學位授予資格,清華大學從未授權其以清華大學名義組織開展培訓、研學活動并發放相關證書,未指派相關教授、學生等參與授課,也未向該公司提供過培訓、經營場地。
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互聯網平臺上“蹭名校”“傍名校”開展培訓活動的廣告宣傳、信息資訊屢見不鮮。在選擇參加培訓等活動時,一定要擦亮雙眼,警惕培訓機構“碰瓷”名校行為,特別是涉及名校的培訓活動,要認真核實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切勿“望文生義”,以免陷入不法經營者的層層套路。涉及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的培訓活動,消費者可通過其官方網站“繼續教育”版塊查詢由學校組織開展的培訓項目信息并進行報名。個人入校可通過“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微信公眾號下的“參觀清華”“參觀北大”菜單進行實名預約;團隊參觀可通過清華大學官方網站“校園參觀”版塊(或“清華大學校園參觀預約系統”)、北京大學官方網站“訪客”版塊進行預約。
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與教育、文旅、公安等部門協作,依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首都市場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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