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保健品”不等于保健食品
2025-09-02 點擊:次
8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舉行食品安全專題新聞發布會,在會上,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王振宇表示,“保健品”與保健食品有很大區別。
王振宇介紹,“保健品”涵蓋的范圍非常廣泛,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是消費者對聲稱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稱。比如,宣稱“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的食品,宣傳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墊、理療儀、飲水機等日用消費品等都屬于“保健品”范疇。
保健食品是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冊或者備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確的法律定位,可以聲稱明確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聲稱保健功能。在現實生活中,“保健品”市場客觀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的現象,消費者要選擇正規保健食品,確保消費安全。
王振宇表示,廣大消費者出于保健目的選購食品時要注意:
一要認清保健食品標志(俗稱“小藍帽”)及批準文號,依據保健功能和適宜人群科學選購并按標簽、說明書的要求食用。
二要選擇正規的線上線下渠道購買保健食品,并索要、留存發票或銷售憑據,謹慎通過朋友圈、微信群、會銷、小程序、電話推銷、直播間等渠道購買產品。
三要增強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務必警惕虛假營銷套路,增強防范意識和辨別能力。警惕使用話術,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或者炒作“養生”“天然”“調理”“減肥”等概念,甚至通過虛構科學實驗、營養指導、專家背書等方式宣傳食品具有“降血壓”“抗癌”等疾病治療功效。
四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可及時聯系經營者申請售后服務;如果遭遇虛假宣傳或消費欺詐,可撥打12315熱線投訴舉報,也可向消協組織咨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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